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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被阅读1347次,日期:2014-03-04 08:00:00
各县(市、区)委,荆州开发区党工委,大遗址保护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各系统(行业)党委(工委):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大致安排1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市、县(市、区)领导机关和直属部门与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先行一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适当拉开一定时间(约一周左右),压茬进行。在第一环节中要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突出抓好理想信念的教育,抓好群众观点、宗旨意识的教育,抓好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和道德规范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切实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的问题,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以良好的学风、作风搞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达到自觉“照镜子”,主动“正衣冠”的目的。
二、扎实抓好学习教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适当集中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的形式,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学习教育成效。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灵活掌握。注意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倡导利用业余、周末和晚上时间进行学习。
(一)引导个人自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活动贯穿始终,真正弄明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会议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市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2.党章党史:《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资料。
3.党内法规法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等。
4.相关资料:《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定》、《社会主义历程与中国道路》等有关资料。
5.先进典型事迹:近年来涌现出的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事迹。
(二)邀请专家导学。举办党的群众路线系列讲座,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历史、法纪等方面的专题辅导,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
1.理论讲座。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辅导。
2.历史讲座。开展党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政权更替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等专题辅导。
3.法纪讲座。开展法规法纪、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专题辅导。
4.事迹报告。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组织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课,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
(三)组织集中研学。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1.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2.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壮腰见成效、争当好干部”专题讨论。
3.在审批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中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专题大讨论。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市直媒体开设“群众路线大家谈”专栏,刊发党员、干部、群众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系列言论,介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群众工作的方法经验、思考体会和意见建议。
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突出重点,明确范围,改进方式,查找出突出问题,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一)突出听取意见重点。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群众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和反对“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明确听取意见范围。要结合“转抓晒”、“三万”和“关爱服务”等活动,认真开展“四访四听”,即走访基层群众听呼声、走访服务对象听意见、走访老同志听建议、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听良策。要充分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也要深入“三万”活动联系点和其他工作联系点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也要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注意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垂直管理和行业管理的部门注意听取下属单位的意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尤其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改进听取意见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好的作风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党组织可采取适当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总体情况、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民主评议。要多进行一些随机走访和个别访谈,还可采取小型调研会、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利用“e线民生”、“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征求意见。积极运用实绩考核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县乡村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搭建群众“说事恳谈”平台。探索采取第三方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要原汁原味地梳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对市委常委会在践行群众路线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对涉及地方和部门的意见,及时分解和反馈。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要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力戒“空对空”的说教,注重“实打实”的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一)与查摆问题相结合。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即对照理论理想的镜子,重点学习对照党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照党章党纪的镜子,学习对照党章和党的法规法纪,深入查找自己在遵守党章和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躬身自省,严格自律;对照民心民声的镜子,根据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找准差距,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对照先辈先进的镜子,用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对标、以反面典型警示,见贤思齐,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出来的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知过必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可以整改的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贯穿始终,并启动相关专项整治活动。 (三)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要特别注重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党委领导班子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要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的各项规定要具体细致,标准要尽可能量化,办法要可操作执行,并尽可能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要梳理现有制度,坚持适用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做好组织工作。各级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思想引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务实管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计划,对不同对象提出不一样的要求。党委(党组)要带头学习,采取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自学研读、集中宣讲、专家辅导和播放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要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理论成果。市委督导组要切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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